1.含义
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2.分类
(1)按基础资产分类。根据权证行权的基础资产或标的资产,可将权证分为股权类权证、债券类权证以及其他权证。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推出的权证均为股权类权证。
(2)按发行人分类。可分为股本权证和备兑权证。
1)股本权证由上市公司发行,持有人行权时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对公司股本具有稀释作用。
2)备兑权证由标的证券发行人以外的第三方发行,其认兑的股票是已经存在的股票,不会造成总股本的增加。
(3)按持有人的权利分类。可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
1)认购权证的持有人有权买入标的证券。
2)认沽权证的持有人有权卖出标的证券。
(4)按权证行使时间分类。可分为欧式权证和美式权证。
1)欧式权证的持有人只有在约定的到期日才有权买卖标的证券。
2)美式权证的持有人在到期日前的任意时刻都有权买卖标的证券。
(5)按结算方式分类。可分为现金结算权证和实物交割权证。
1)现金结算权证行权时,发行人仅对标的证券的市场价与行权价格的差额部分进行现金结算。
2)实物交割权证行权时涉及标的证券的实际转移。
(6)按权证的内在价值分类。按权证的内在价值,可以将权证分为平价权证、价内权证和价外权证,其原理与期权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