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对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证券交易所分别公布相关证券当日买入、卖出金额的5家会员营业部(深圳证券交易所是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1)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各前3只股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为前5只证券)。
2)日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3只股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为前5只证券)。
3)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3只股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为前5只证券)。
(2)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证券交易所
公布其当日买入、卖出金额的5家会员营业部(深圳证券交易所是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3)对于证券交易异常波动。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证券交易所分别公告该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5家会员营业部(深圳证券交易所是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累计买入、卖出金额:
1)连续3个交易曰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
2)ST股票和*ST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孙±15%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为±12%)。
3)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或封闭式基金连续3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4)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4)对于证券实施特别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涉嫌违法违规交易的证券实施特别停牌的,根据需要可以公布以下信息:
1)成交金额的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数量和买入、卖出金额。2)股份统计信息。
3)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应披露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