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算。参与债券回购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将持有的债券托管于其账户。
(2)交收。债券回购双方可以选择的交收方式包括:
1)见券付款。
2)券款对付。
3)见款付券。其指在到期交收日正回购方按合同约定将资金划至逆回购方指定账户后,双方解除债券质押关系的交收方式。
到期资金清算额=首次资金清算额×(1+回购利率×回购期限÷365)
回购交易单位为万元,债券结算单位为万元,资金清算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3.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的清算与交收
(1)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5年12月推出了买断式回购品种。买断式回购采用“一次成交、两次结算”的方式。
(2)买断式回购初始结算。买断式回购初始结算业务流程如下:
1)清算。
2)资金交收和证券交收。
(3)买断式回购到期购回结算。
国债买断式回购到期购回结算的交收时点为R+1日(R为到期日)14:00。
到期购回结算业务流程如下:
1)到期购回日(R日)。回购到期清算日,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参与人买断式回购到期购回进行单独清算,并通过结算明细文件向参与人发送明细清算数据。R日日终,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剔除融券方己作不履约申报的交易后,按买断式回购成交顺序自前往后逐笔检查各卖出证券账户中标的国债是否足额。
2)到期购回交收日(R+1日)。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于R+1日14:00进行买断式回购到期购回资金交收,在剔除融资方结算参与人已作不履约申报的交易后,按买断式回购的成交顺序自前往后逐笔检查其专用资金交收账户中是否有足额资金。
3)到期购回交收日(R+1日)日终。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当日交收完成后,通过结算明细文件向参与人发送交收明细数据。
(4)履约金返还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