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义
权证是基础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从产品属性看,权证是一种期权类金融衍生产品。
2.分类
(1)按基础资产分类。
(2)按基础资产的来源分类。1)认股权证。
2)备兑权证。
(3)按持有人权力分类。
(4)按行使权的时间分类。
(5)按权证的内在价值分类。
权证分为平价权证、价内权证和价外权证,其原理与期权相同。
3.要素
(1)权证类别。
即标明该权证属认购权证或认沽权证。
(2)标的。
权证的标的物种类涵盖股票、债券、外币、指数、商品或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权证的标的可以是单一股票或是一篮子股票组合。
(3)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是发行人发行权证时所约定的、权证持有人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的价格。
(4)存续时间。
权证的存续时间即权证的有效期,超过有效期,认股权自动失效。
(5)行权日期。
这是指权证持有人有权行使权利的日期。
(6)行权结算方式。
1)证券给付结算,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发行人有义务按照行权价格向权证持有人出售或购买标的证券。
2)现金结算,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发行人按照约定向权证持有人支付行权价格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
(7)行权比例。
这是指单位权证可以购买或出售的标的证券数量。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标的证券发生除权的,行权比例应作相应调整,除息时则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