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2014)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4年6月
目 录
使用说明
第一部分 必修内容
必修内容之一:法律法规
一、 综合类
二、 公司管理类
三、 业务类
四、 其他
必修内容之二:执业行为规范
一、 职业道德要求
二、 执业行为规范
第二部分 选修内容
一、 新产品
二、 新业务
三、 理论与技术前沿
使用说明
《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2014)》(以下简称《大纲(2014)》)是中国证券业协会根据近年来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结合行业培训需要,在《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2012)》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编制。《大纲(2014)》分为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两大部分。其中,必修内容包含法律法规、执业行为规范两部分,选修内容包括新产品、新业务、理论与技术前沿三部分。
按照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的相关规定,从业人员每年应当参加不少于15学时的后续职业培训。其中,学习必修部分内容不少于10学时,学习选修部分内容不少于5学时。取得董事、监事、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合规总监、保荐代表人应当定期参加专项业务培训。
各会员单位、地方证券业协会在组织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时,应重点参考《大纲(2014)》第二部分选修内容。会员单位、地方证券业协会组织的培训内容未列入《大纲(2014)》、但符合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要求的,经中国证券业协会认可后,可录入协会培训信息系统,用于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证书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