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持有人行权的,应委托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的会员)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权证行权的申报数量为l00份的整数倍。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权证行权以份为单位进行申报。
当日行权申报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销。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当日行权取得的标的证券,当日不得卖出。
权证行权采用现金方式结算的,权证持有人行权时,按行权价格与行权日标的证券结算价格及行权费用之差价,收取现金。其中,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为行权日前l0个交易日标的证券每日收盘价的平均数。采用现金结算方式行权且权证在行权期满时为价内权证的,发行人在权证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未行权的权证持有人自动支付现金差价。
权证行权采用证券给付方式结算的,认购权证的持有人行权时,应支付以行权价格及标的证券数量计算的价款,并获得标的证券;认沽权证的持有人行权时,应交付标的证券,并获得以行权价格及标的证券数量计算的价款。采用证券给付结算方式行权且权证在行权期满时为价内权证的,代为办理权证行权的证券经纪商应在权证期满前的5个交易日提醒未行权的权证持有人权证即将期满,或按事先约定代为行权。也就是说,投资者可选择自行申报行权,或于权证到期前委托证券经纪商代为办理行权。
权证行权时,标的股票过户费为股票过户面额的0.05%。
五、可转换债券转股
可转换债券是指其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证券。可转换债券通常是转换成普通股票,当股票价格上涨时,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行使转换权比较有利。这里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债转股”的做法为例,介绍其操作要点。
(1)可转债“债转股”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交易所设置“债转股”申报代码和简称。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单位为手,1手为1000元面额。
(2)可转债“债转股”需要规定一个转换期。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而具体转股期限应由发行人根据可转债的存续期及公司财务情况确定。在转换期中,可转债的交易照常进行。
(3)可转债持有人可将本人证券账户内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发行公司的股票。每次申请转股的可转债面值数额必须是1手(1000元面额)或1手的整数倍,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申报,不得撤单。
(4)可转债的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即“债转股”的有效申报数量以当日交易过户后其证券账户内的可转债持有数为限。
(5)可转债转换成发行公司股票的股份数(股)的计算公式为:
可转债转换股份数(股)=(转债手数×1000)/当次初始转股价格
初始转股价格可因公司送红股、增发新股、配股或降低转股价格时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公司应予以公告。若出现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余额时,在T+1日交收时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公司以现金兑付。
(6)即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当日(T日)转换的公司股票可在T+1日卖出。非交易过户的可转债在过户的下一个交易日方可进行转股申报。
(7)当可转债出现赎回、回售等情况时,按公司发行可转债时约定的有关条款办理。
【例12·判断题】在可转换债券中,转股申报不得撤单。( )
【答案】正确
【例13·判断题】可转债转换成发行公司股票时,若出现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余额时,在T+3日交收时由公司通过证券登记结算以现金兑付。( )
【答案】错误
【例14·判断题】在可转债“债转股”的操作中,即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 )
【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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