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特别交易规定与交易事项
一、特别交易规定
要点一
(一)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是指单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我国现行有关交易制度规定,如果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一定数额的,证券交易所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
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1.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1)大宗交易条件如下:①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②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美元;
③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④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l万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l000万元人民币;
⑤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l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例题1·单选题】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美元。
A.A股
B.B股
C.国债及债券回购
D.基金大宗交易
【答案】B
【例题2·单选题】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A.A股
B.B股
C.国债及债券回购
D.基金大宗交易
【答案】A
要点二
(2)大宗交易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接受大宗交易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30,但如果在交易日l5:00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上海证券交易所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报;每个交易日15:00.15:30,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对买卖双方的成交申报进行成交确认。
要点三
(3)大宗交易的申报: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
①意向申报中是否明确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由申报方决定。申报方价格不明确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将视为至少愿以规定的最低价格买入或最高价格卖出;申报方数量不明确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将视为至少愿以大宗交易单笔买卖最低申报数量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还规定,当意向申报被其他参与者接受时,申报方应当至少与一个接受意向申报的参与者进行成交申报。
②有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确定。
③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例题3·单选题】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 )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A.5%
B.10%
C.15%D.30%
【答案】D
要点四
(4)大宗交易不纳入证券交易所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结束后计入当日该证券成交总量。
(5)2008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了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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