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董事长由董事会1/3以上的董事选举产生和罢免,副董事长由董事长任命和罢免。( )
152、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
153、若发行人主营业务和产品(或服务)分属不同行业,则无需应按不同行业分别披露相关信息。( )
154、按照国际金融市场的通常做法,采取配售方式,承销商可以将所承销的股份以议购方式向特定的投资者配售。( )
155、股票发行核准制是指在股票发行之前,发行人必须按法定程序向监管部门提交有关信息,申请注册,并对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这种制度赋予监管当局决定权。( )
156、金融债券的发行可以采取一次足额发行或限额内分期发行的方式。( )
157、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对核心技术人员,还应披露其主要成果及获得的奖项。( )
158、上市公司就发行证券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决议2年有效;决议失效后仍决定继续实施发行新股的,须重新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159、战略投资者不得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并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
160、中国证监会负责对证券公司股票承销业务的检查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如果存在适当的理由,证券经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相关人员可以回避或推迟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