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 ( )
132、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可以另行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影响发表意见。( )
133、发行人如果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或对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40%,则应披露其名称及采购或销售的比例。 ( )
134、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由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管。 ( )
135、发行人可以聘请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来作为债券代理机构。( )
136、发行人董事会应基于与关联方的法律联系形式对关联联系进行判断。 ( )
137、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应当为全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
138、无限量发售认购证方式与无限量发售申请表和与银行储蓄存款的方式相比,不仅大大减少了社会资源的浪费,降低了一级市场成本,而且可以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吸引新股民人市。( )
139、拟发行上市的公司原则上应采取整体改制的方式,即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后,企业经营性资产整体进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不应将整体业务的一个环节或一个部分组建为发行上市的公司。( )
140、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就是指向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