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文件中不包括发行公告。( )
172、在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披露的关联交易应包括向关联方累年度购买量占其同类业务采购量5%以上的交易,或对关联方年度销售收入占其同类、业务销售收入5%以上的交易。( )
173、证券公司不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参加记账式国债的招标发行及竞争性定价过程,只能在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参加。( )
17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申请股票上市时,应向.
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推荐人出具的上市推荐协议。( )
175、如果可能损失的金额无法合理估计,或者如果损失仅仅有些可能,则不能在附注中反映。( )
176、无形资产由于没有一定的计价标准,故通常不进行评估。 ( )
177、保荐人应当自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 )
178、境内公司取得无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汇登记证之前,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或向有关联关系的公司提供担保,不得对外支付转股、减资、清算等资本项目款项。( )
179、境内公司获得核准后,向商务部申领批准证书。商务部向其颁发加注“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持股,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14个月有效”字样的批准证书。( )
180、如果发行人计划招募的股份数额较大,既在中国香港和美国进行公开发售,同时又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全球配售,则在发行准备阶段只需要准备国际配售信息备忘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