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申请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资格的申请人除应当具备乙类成员资格条件以外,上一年度记账式国债业务还应当位于前25名以内。( )
142、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1年,不得连任。( )
143、证券公司应当在发行完成当年及其后的一个会计年度发行人年度报告公布后的2个月内,对发行人进行回访。 ( )
144、考虑了公司所得税后,由于公司需要缴纳的所得税剥夺了一部分收益,所以,公司市值将比原来不计所得税时少。 ( )
145、增资发行B股时,承销协议应在报送中国证监会前签署。 ( )
146、可转换证券出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后,公司股权结构发生了变化,股本增多了,因而需要在转换发生后对公司财务报表中的每股收益进行稀释。 ( )
147、2009年4月,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 500万股新股,预测2009年公司利润总额为2 545万元,发行前公司注册股本为3 786万股,则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2009年公司每股收益为0.35元。
148、关于承销团中的副主承销商数量,承销金额在3亿元以上、承销团成员在8家以上可设2~3家副主承销商。( )
149、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后,上市公司在实施重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导致原重组方案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及时出具核查意见,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 )
150、2005年10月9日,国际金融公司和中国人民银行这两家国际开发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人民币债券11.3亿元和10亿元,这是中国债券市场首次引入外资机构发行主体。中国的外国债券或熊猫债券市场便也由此诞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