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除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各项规定公开披露信息外,还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 )
132、
B股发行一般采用私募方式。( )
133、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应不得高于70%。( )
134、回售条款应当就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可以行使回售权的年份作出约定,在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可以行使回售权的年份内,可转换证券持有人每年可以行使一次回售权。( )
135、企业应当在提前10个工作日内将短期融资券本息兑付信息发布于指定网站。( )
136、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后1期截止后6个月后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3个月。( )
137、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一般应当经过确定发起人、申请与报批、募股缴款或发起人出资、创立、注册登记5个步骤。( )
138、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证券承销业务的经营情况,证券公司应按承销期初的汇率将外币折合成人民币。( )
139、上市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140、
若混合资本债券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应在债券付息时披露资本充足率信息和其他债务本息偿付情况,作为上市公司的商业银行还应披露普通股红利支付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