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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与承销冲刺方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2014年4月10日作者:【陆燕春】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一、适用范围及例外情况

  ()适用范围: 该规定适用于如下情形的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

  1股权并购情形。一是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二是指外国投资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

  2资产并购情形。一是指外国投资者先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二是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

  ()例外情况:3

  二、并购方式、要求及涉及的政府职能部门

  ()并购方式: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两种并购方式。股权并购又包括以货币现金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股权,或以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股东股权或特殊目的公司以其增发的股份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股权等不同情形下的不同股权并购方式;而资产并购仅允许以货币现金购买境内公司资产,而排除以股权作为支付对价购买境内公司资产的情形。

  ()并购要求:10个基本要求

  ()涉及的政府职能部门

  1.审批机关: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确规定对特殊目的公司并购和涉及重点行业、存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或者导致拥有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境内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并购事项以及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的公司,一律报商务部审批。当事人未予申报,但其并购行为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商务部可以会同相关部门,要求当事人终止交易或采取转让相关股权、资产或其他有效措施,以消除并购行为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

  根据国务院关于有关部门新的职能分工的规定,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涉及利用外资的事项由(B2 )负责。

  A.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B.商务部

   C.财政部 D.中国人民银行

  2.登记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

  3.外汇管理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机构。

  4.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国资委或省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5.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监会。如果被并购企业为境内上市公司和特殊目的公司拟进行境外上市交易的,应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和批准。

  6.税务登记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及地方各级税务机关。

  三、基本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待遇的界定

  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高于25%的,该企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如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取得单一上市公司25%或以上股份并承诺在(C )年内持续持股不低于25%的,外汇管理部门在外汇登记证上加注“外商投资股份公司(A股并购25%或以上)”

  A5 B8 C10 D15

  ()被并购境内公司债权和债务的处置

  ()交易价格确定的依据:并购当事人应以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资产评估应采用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禁止以明显低于评估结果的价格转让股权或出售资产,变相向境外转移资本。

  ()出资时间的规定: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或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l年内付清全部对价,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外国投资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在公司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时缴付不低于20%的新增注册资本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25%,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出资比例的确定: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为其所购买股权在原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外国投资者认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原境内公司注册资本与增资额之和。

  ()投资总额上限的设定:股权并购投资总额上限的设定。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对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以下比例确定投资总额的上限:(1)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下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7(2)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3)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l 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4)注册资本在1 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

  四、审批与登记

  ()股权并购需要报送的文件:10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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