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事权利主体
民事权利主体的概念:
民事权利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
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与法人:
要特别注意自然人与公民概念的区别。
关于法人成立的要件 (应同时具备4项条件)
关于法人的分类
非法人组织:现实生活中,除了自然人和法人之外,还有大量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或团体。
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符合本条规定的其他组织等。
这里需引起注意的是:要注意法人与非法人之间的区别。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而非法人组织又称非法人团体,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它不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