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债项评级
1、针对交易本身的特定风险进行计量和评价,反映客户违约后的债项损失大小。
2、客户信用评级与债项评级是反映信用风险水平的两个维度。
客户信用评级:针对交易主体,其等级由债务人的信用水平决定
债项评级:假设客户已经违约,预测债项可能的损失率。
3、债项评级即可以只反映债项本身的交易风险,也可以同时反映信用风险和债项交易风险。
4、一个债务人只能有一个客户信用评级,但可能会有不同的债项评级。
(一)违约风险暴露(EAD)
债务人违约时预期表内和表外项目的风险暴露总额。
1、公司风险暴露:
公司风险暴露是指银行对公司、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及其他非自然人的债权,但不包括对主权、金融机构和纳入零售风险暴露的企业客户的债权。
债务人类型 |
风险特征 |
中小企业 风险暴露 |
对年销售额(近3年销售额的算术平均值)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债务人的债权 |
专业贷款(项目融资、物品融资、商品融资和产生收入的房地产贷款) |
债务人通常是一个专门为实物资产融资或运作实物资产而设立的特殊目的实体;债务人基本没有其他实质性资产或业务,除了从被融资资产中获得的收入外,没有独立偿还债务的能力 |
一般公司风险暴露 |
上述两者之外的其他公司风险暴露 |
2、零售风险暴露:
特征:债务人是一个或几个自然人;笔数多,单笔金额小;按照组合方式进行管理。
债务人类型 |
风险特征 |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
以购买个人住房为目的并以所购房产为抵押的贷款 |
合格循环零售风险暴露 |
各类无担保的个人循环贷款,对单一客户最大信贷余额不超过100万元 |
其他零售风险暴露 |
(1)上述两者之外的其他对自然人的债权; (2)同时满足如下特征的对企业的风险暴露:对单个债务人授信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且其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或授信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且其年销售额不超过3000万元;在银行内部采用组合方式进行管理。 |
3、其他主要风险暴露:
(1)主权风险暴露
(2)金融机构风险暴露
(3)股权风险暴露
(4)其他风险暴露:
(二)违约损失率(LGD)
1、某一债项违约导致的损失金额占该违约债项风险暴露的比例,即损失占风险暴露总额的百分比(损失/风险暴露×100%)
(损失的严重程度,LGD=1-回收率)
2、意义:
反映银行实际承担的风险,认可、鼓励风险缓释技术
3、违约损失率估计应以历史清偿率为基础。
4、计算方法:市场价值法、回收现金流法
(1)市场价值法。通过市场上类似资产的信用价差和违约概率推算违约损失率。
(2)回收现金流法。根据违约历史清收情况,预测违约贷款在清收过程中的现金流,并计算出LGD,即LGD=1-回收率=1-(回收金额-回收成本)/违约风险暴露。
5、计量违约损失率应当注意:
由于不同种类的借款人个体差异很大,加上样本数据的来源较多,所有关于回收率方面的经济研究结果都是示意性的;
对于存在抵押品的债务,在估计违约损失率时,必须考虑到抵押品的风险缓释效应,将有抵押品的和未获抵押的风险暴露分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