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6】贷款质押的设定条件
贷款质质物的占有权原则上应转移给质权人,贷款质押以转移质物占有和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或登记之日起生效。
质押设定的各环节要求如下。
1.质押的范围
商业银行可接受的财产质押 |
商业银行不可接受的财产质押 |
①出质人所有的、依法有权处分并可移交质权人占有的动产; |
①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
【例题·单选题】商业银行不可接受的财产质押为( )。
A.出质人所有的、依法有权处分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动产
B.依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C.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中的财产权等知识产权
D.租用的财产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商业银行不可接受的财产质押有:(1)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2)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3)国家机关的财产;(4)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5)租用的财产;(6)其他依法不得质押的其他财产。从第(5)点可以看出,选项D属于商业银行不可接受的财产质押。A、B、C三个选项均属于商业银行可接受的财产质押。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2.质押材料
出质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质押担保,应在提送信贷申请报告的同时,提送出质人提交的“担保意向书”及以下材料。
(1)质押财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2)出质人资格证明:
①法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法人分支机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
(3)出质人须提供有权作出决议的机关作出的关于同意提供质押的文件、决议或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委托书、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作为出质人的,应查阅该公司或企业的章程,确定有权就担保事宜作出决议的机关是股东会还是董事会(或类似机构)。
(4)财产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质的文件。
3.质物的合法性
出质人对质物、质押权利占有的合法性 |
①用动产出质的,应通过审查动产购置发票、财务账簿,确认其是否为出质人所有。 |
质物、质押权利的合法性 |
①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动产,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动产不得作为质物。 |
Holder in due couse 正当持票人/善意持票人
【例题·多选题】出质人对质物、质押权利占有的合法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用动产出质的,应通过审查动产购置发票、财务账簿,确认其是否为出质人所有
B.如质押财产为共有财产,出质是否经全体共有人同意
C.审查质押的设定是否已由出质人有权决议的机关作出决议
D.认真查验抵押物的权属,确保抵押物的有效性
E.用权利出质的,应核对权利凭证上的所有人与出质人是否为同一人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出质人对质物、质押权利占有的合法性的要求为:(1)用动产出质的,应通过审查动产购置发票、财务账簿,确认其是否为出质人所有。(2)用权利出质的,应核对权利凭证上的所有人与出质人是否为同一人。如果不是,则要求出示取得权利凭证的合法证明,如判决书或他人同意授权质押的书面证明。(3)审查质押的设定是否已由出质人有权决议的机关作出决议。(4)如质押财产为共有财产,出质是否经全体共有人同意。选项D是对抵押物进行严格审查的要求,不符合本题的要求。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E。
4.质押价值、质押率的确定
(1)质押价值的确定
①对于有明确市场价格的质押品,如国债、上市公司流通股票、存款单、银行承兑汇票等,其公允价值即为该质押品的市场价格。
②对于没有明确市场价格的质押品,如上市公司法人股权等,则应当在以下价格中选择较低者为质押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税务机关认可的财务报告中所写明的质押品的净资产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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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最近的财务报告为基础,测算公司未来现金流入量的现值,所估算的质押品的价值; | |
如果公司正处于重组、并购等股权变动过程中,可以交易双方最新的谈判价格作为确定质押品公允价值的参考。 |
(2)质押率的确定
①信贷人员应根据质押财产的价值和质押财产价值的变动因素,科学地确定质押率。
②确定质押率的依据主要有:
●质物的适用性、变现能力(对变现能力较差的质押财产应适当降低质押率)
●质物、质押权利价值的变动趋势。一般可从质物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及质押权利的经济性贬值或增值三方面进行分析。
5.质押的效力
质押的效力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①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②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