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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三章强化辅导

来源:大家论坛 2011年12月22日

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本章重点:营业税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同行业及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税收征收管理。
  一、营业税概述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特点:1.以非货物营业额为征税对象;2.按行业大类设计税目税率;3.计算简便,征收成本较低。
  二、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营业税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二)特殊规定
  铁路运输
  (1)中央铁路运营业务——铁道部;(2)合资铁路运营业务——合资铁路公司;(3)地方铁路运营业务——地方铁路管理机构;(4)基建临管线铁路运营业务——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
  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是承包人为纳税人
  非居民
  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应税劳务的非居民也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其他单位
  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例题·判断题】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相关规定。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是承包人。
  (三)扣缴义务人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2.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工程作业发包方、劳务受让方,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未能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应履行营业税扣缴义务。
  【例题·判断题】工程作业发包方、劳务受让方,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未能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应履行营业税扣缴义务。( )
  『正确答案』√

  点击查看: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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