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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复习《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知识点汇总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2年1月20日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主体

要求

1.劳动者

需年满16周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特别注意】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可以不足16岁)

2.用人单位

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法人
(2)分支机构: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特别注意】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2个不得”:

2个不得

违反规定的责任

一是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二是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提示】“其他名义”一般是指以保证金、抵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纪律违约金等形式收取费用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提示】“其他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证件: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职称评定证书等证件。

  2.劳动者的义务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例题·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是( )。

  A.未满16周岁的小贾与某广告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B.未满16周岁的小李与某杂技团签订的劳动合同

  C.未满16周岁的小王与某快递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D.未满16周岁的小赵与某保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不满1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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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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