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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讲义4.2:消费税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2013年7月22日

  三、消费税的税率(★)(P188-P191)
  1.消费税的税率包括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类:
  (1)多数税目适用比例税率;
  (2)成品油税目和啤酒、黄酒等子目适用定额税率;
  (3)卷烟和白酒同时适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即复合税率。
  【解释1】从量定额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解释2】从价定率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解释3】复合计税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解释4】不同税目的消费税税率不要求考生死记硬背,试题中会直接给出。
  2.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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