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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7.3:税务行政复议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2013年7月31日

  三、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P387~P388)
  1.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的计算应当扣除被耽误的时间。
  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3.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的选择(2010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
  (1)申请人对税务行政复议范围中“第1项规定的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申请人对税务行政复议范围中“第1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解释1】申请人按照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解释2】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例题1·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行政行为中,纳税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再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2012年)
  A.加收税款滞纳金
  B.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C.罚款
  D.停止发售发票
  【答案】A
  【解析】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例题2·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2010年)
  A.确认适用税率
  B.收缴发票
  C.确认计税依据
  D.加收税收滞纳金
  【答案】B
  【解析】选项ACD: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例题3·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税当事人应当先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可以提起税务行政诉讼的有( )。
  A.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
  B.对税务机关作出的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行为不服
  C.对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的行为不服
  D.对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不服
  【答案】C
  【解析】(1)选项ABD:当事人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选项C:当事人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例题4·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税务行政诉讼的有( )。
  A.对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的行为不服
  B.对税务机关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
  C.对税务机关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服
  D.对税务机关的罚款行为不服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当事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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