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辅导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

来源:233网校 2014年1月28日
导读: 导读: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已确定。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新课已开始全面招生(免费试听>>),此外,为了让初级会计职称考生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备考,233网校特整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的第一章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高清课程免费试听>>  第一章 总论习题测试>>

  1、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①法律事件: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自然现象 (绝对)  ——不是人引起的,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

  社会现象(相对)——是人引起的,战争、重大政策改变

  ②法律行为: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2、法律关系构成主体  

  包括4类:公民(自然人)、机构组织、国家、外国人及外国社会组织。有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3、法律关系构成客体  

  包括4类:物、精神产品、行为、人身。

  ①物:自然物、人造物、货币及有价证券(√);阳光、空气、自然灾害(×)

  ②精神产品:证书、书籍、录像、录音、荣誉称号、嘉奖表彰、体育比赛的名次。

  ③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④人身:由各个生理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有机体)。贩卖人口、买卖婚姻(×)

  hot 如何备考:233网校教你2014年如何备考初级会计职称  满分学员给的备考建议

  ◇ 初级会计职称全科通关--想提前备考,担心报名不过怎么办?想快速通关,怎样备考才万无一失?233网校现推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全科VIP班!双师资授课,零基础保过,不过免费重学!还等什么,赶紧报名吧!点击免费试听>>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