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结算方式
(一)汇兑【★2012年多选题】
1.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分为信汇和电汇。
2.汇出银行受理汇款人签发的汇兑凭证,经审查无误后,应及时向汇人银行办理汇款,并向汇款人签发汇款回单。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
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提示】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3.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申请撤销时,应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证件及原信、电汇回单。
4.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立即办理退汇。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二)托收承付【★2010年单选题】
1.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元。(异地使用)
2.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提示】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3.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承付期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
4.付款人拒绝付款的理由。对下列情况,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可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
(1)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购销合同未订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款项;
(2)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
(3)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
(4)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
(5)验单付款,发现所列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已到,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
(6)验货付款,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
(7)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有错误的款项。
【提示】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该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3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例题4·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关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正确表述有( )。
A.适用于由商品交易产生的劳务供应
B.适用于商品代销
C.适用于异地之间款项结算
D.适用于每笔款项的结算起点是100000元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规定。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故选项B不正确;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每笔金额起点是10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是1000元,故选项D不正确。
(三)委托收款
1.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2.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
3.银行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审查无误后办理付款。
(1)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2)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需要将有关债务证明交给付款人的应交给付款人。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
【提示】付款人应当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为同意付款。
(四)国内信用证【★2010年判断题】
1.我国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2.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3.开证行在决定受理该项业务时,应向申淆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或由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保函。
4.信用证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5.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对不足支付的部分作逾期贷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