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业与一车间生产线有关的业务如下:
1.2002年4月1日向银行借入资金20万元(年利率为4%,三年期,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企业于每年末计算利息费用)准备购入生产线。
2.2002年4月3日购入生产线,买价15万元,增值税2.55万元,包装费、运输费共计0.47万元。
3.安装过程中领用材料1000元,增值税170元;银行存款支付安装费2630。
4.2002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交付使用,预计可使用5年,到期报废时的净残值预计为1万元。企业对该生产线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5.2006年3月8日企业将该生产线对外出售的过程中,收入5.8万元存银行,现金支付清理费用2840元。
要求:
1.分别计算2002年和2003年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并据以编制负担利息费用的分录;
2.计算该生产线的原价,并据以编制生产线交付使用的分录;
3.计算2003年度的折旧,并据以编制该年度折旧计提的分录;
4.计算出售前的累计折旧;
5.计算出售净损益;
6.编制与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有关的分录。
(二)
1.(1)2002年应负担的利息费用=20×4%×=0.6(万元)
借:在建工程0.6万
贷:长期借款0.6万
(2)2003年应负担的利息费用=20×4%=0.8(万元)
借:财务费用0.8万
贷:长期借款0.8万
2.该生产线的原价=15万+2.55万+0.47万+1000+170+2630+0.6万
=19(万)
借:固定资产19万
贷:在建工程19万
3.2003年折旧=19×=7.6(万)
借:制造费用7.6万
贷:累计折旧7.6万
4.出售前的累计折旧;
2004年折旧=(19-7.6)×=11.4×=4.56(万)
2005年折旧=(11.4-4.56)×=6.84×=2.736(万)
2006年折旧=(6.84-2.736-1)÷2×=0.388(万)
累计折旧=7.6+4.56+2.736+0.388=15.284(万)
5.出售净收益=5.8万-2840-(19万-15.284万)=1.8(万)
6.(1)将固定资产净值3.716(19-15.284)万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3.716万
累计折旧15.284万
贷:固定资产19万
(2)取得清理收入
借:银行存款5.8万
贷:固定资产清理5.8万
(3)支付清理费用
借:银行存款2840
贷:固定资产清理2840万
(4)结转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1.8万
贷:营业外收入1.8万
(三)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6年4月1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6800元,2006年4月,该企业发生的有关业务如下(全部款项均通过银行收支):
1.接受甲企业作为资本投入的材料一批,并由此享有本企业4月初所有者权益(26000万元)的1%。双方确认其价值250000元,税务部门认定增值税为44200元,甲企业已开具了增值税发票。
2.本月固定资产安装工程领用库存商品。该批库存商品成本1000元,按计税价格1200元计算的增值税为204元。
3.以库存商品向股东支付股利。该批库存商品成本800000元,按计税价格1000000元计算的增值税为170000元。
4.月末原材料盘亏500元,转出增值税85元;经查明属于非常损失。
5.购进免税农产品已作为原材料入库,价款(不含税)10000元,增值税扣除率10%,款已付。
6.交纳本月份增值税120000元。
要求:
1.计算本月应交的增值税额;
2.计算月末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3.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会计分录(“应交税金”科目须列出三级明细科目)。
(三)
1.本月应交的增值税额=-6800-44200+204+170000+85-1000=118289(元)
2.月末多交的增值税额=120000-118289=1711(元)
3.(1)收到甲企业投资
借:原材料2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4200
贷:实收资本——甲企业200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34200
(2)借:在建工程1204
贷:库存商品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
(3)借:应付股利97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00
贷:库存商品800000
(4)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585
贷:原材料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5
借:营业外支出585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585
(5)借:原材料9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6)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120000
贷:银行存款120000
(7)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711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