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商业银行的贷款
发放贷款是商业银行主要的经济功能,贷款是商业银行的核心资产业务,也是其收益和经营风险的主要来源。因此,贷款业务管理是商业银行管理的重点。
一、贷款关系人及其权利义务
贷款关系人是指贷款关系的参与者,包括贷款人、借款人和担保人。
1.贷款人的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1)贷款人的资格
贷款人是指提供贷款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人必须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关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和“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2)贷款人的权利
①根据贷款条件和贷款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贷款,除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贷款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②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其借款有关的资料,并根据其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③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④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⑤有权在借款人未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要求其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尚未使用的贷款;
⑥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3)贷款人的义务
①公布所经营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②公开贷款审查的资信内容和发放贷款的条件;
③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答复贷与不贷,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短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中期、长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④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
⑤贷款人发放贷款必须严格执行监管机构规定的监管指标要求;
⑥不能向关系人(指商业银行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以及上述人员投资或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⑦未经监管机构批准,不得对自然人发放外币币种的贷款;
⑧自营贷款和特定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利息,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⑨不得对不具备贷款人资格和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等。
【例6.5】根据我国《贷款通则》,提供贷款的机构应承担的义务有( )。[2009年真题]
A.公布贷款种类
B.公布贷款利率
C.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D.公开发放贷款的条件
E.对中长期贷款申请答复时间不超过9个月
【答案】ABCD
【解析】贷款人的义务是:公布所经营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公开贷款审查的资信内容和发放贷款的条件;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答复贷与不贷。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短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中期、长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
2.借款人的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1)借款人的资格
借款人是指向商业银行借款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借款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工商户,或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权利
①可以自主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并依条件取得贷款;②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③有权拒绝借款以外的附件条件;④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关反映、举报有关情况;⑤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有权向第三人转让债务。
(3)借款人的义务
①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提供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调查、审查和检查(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②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③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④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⑤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取得贷款人的同意;⑥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保全措施;⑦不得在一个贷款人同一辖区内的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取得贷款;⑧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⑨不得违规使用贷款资金;⑩不得采用欺诈手段骗取贷款等。
3.担保人的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1)担保人的资格
担保人即保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担保人的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是: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者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担保人依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的义务,从而保障放款人相应债权的实现。
(3)担保人的权利
担保人的权利是:当担保人履行了上述义务后,担保人就取得了债权人的地位,在其承担担保责任的时间内有权向借款人(被担保人)追偿。
二、贷款种类
1.定义
贷款是商业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一种借贷行为。
借贷行为的构成因素包括:贷款的对象、条件、额度、用途、期限、利率和方式等。
2.分类
出于管理的需要,商业银行一般对贷款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具体内容如表6-5所示。
表6-5 贷款种类
标准 | 种类 | 内容 | |
货款期限 | 活期贷款 | 定义 | 银行发放贷款时不预先确定期限,可以随时由银行发出通知收回,客 户也可以随时偿还的贷款(通知贷款) |
特点 | 灵活、利率较低、流动性强 | ||
定期贷款 | 定义 | 银行按照固定偿还期限发放的贷款。即在借款合同中规定的偿还期限到来之前,只要借款人没有违反借款合同的条款或行为,商业银行便不得要求借款人偿还的贷款 | |
特点 | 利率相对较高,流动性较差,风险较大,且贷款期限较长 | ||
分类 | 定期贷款按其偿还期限的长短,又可分为短期贷款(期限小于等于1年)、中期贷款(期限大于1年小于等于5年)和长期贷款(期限大于5年) | ||
贷款的保障条件 | 信用贷款 | 定义 | 商业银行仅凭借款人的信誉无须借款人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 |
特点 | 风险大、保障条件弱 | ||
担保贷款 | 定义 | 以某些特定的财产或信用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 | |
特点 | 保障性强,有利于银行强化贷款条件,减少贷款的风险 | ||
票据贴现 | 定义 | 银行应持票人(客户)的要求,以现款买进持票人持有的且尚未到期的商业票据的方式而发放的贷款 | |
特点 | 较好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 ||
贷款规模 | 批发贷款 | 定义 | 商业银行发放的数额较大,对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等贷款,借款者的目的是经营获利(企业贷款) |
分类 | 工商业贷款、不动产贷款、农业贷款、对其他金融机构和政府的贷款 | ||
零售贷款 | 定义 | 商业银行仅仅为个人消费目的而不是为经营目的而发放的贷款(消费者贷款) | |
分类 | 住房消费贷款、汽车贷款、教育贷款、医疗贷款、信用卡透支等 | ||
贷款的偿还方式 | 一次性偿还贷款 | 定义 | 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地向商业银行偿还本金的贷款 |
特点 | 利息可以分期支付,也可以在归还本金时一次性付清;一般用于短期周转性贷款或金额较小的贷款 | ||
分期偿还贷款 | 定义 | 借款人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分次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贷款 | |
特点 | 一般用于中长期贷款;贷款期内分期偿还的次数、每次偿还的本金数额、利息的支付等都由借贷双方谈判决定,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
在我国,担保贷款按照担保方式的不同,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三种。其具体内容如表6-6所示。
表6-6 担保贷款的分类
类别 | 定义 | 优缺点 |
保证贷款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园担保法》规定的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为前提发放的贷款 | 优点:担保贷款由于有借款人或第三人的保证,财产抵押或质押保障,贷款风险相对较小 缺点:贷款手续较为复杂;由于寻保、核保和对抵押物或质物的评估、保险和保管的需要,无论是对于借款人还是贷款人,贷款的成本都比较高 |
抵押贷款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主要指不动产和动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 |
质押贷款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质物(主要指动产和权利)作保证而发放的贷款 |
【例6.6】担保贷款包括( )。
A.票据贴现
B.保证贷款
C.委托贷款
D.抵押贷款
E.质押贷款
【答案】BDE
【解析】担保贷款是指以某些特定的财产或信用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三种。
三、贷款程序
贷款程序一般包括六个环节:贷款推销与申请、贷款准备、贷款谈判、贷款审批、贷款执行与监督、贷款评估。
1.贷款推销与申请
商业银行的贷款源于:①借款人的上门申请;②商业银行对客户的极力推销。
(1)推销
银行信贷客户经理应在其业务区域内寻找新客户,特别是潜在的优质客户,寻找信贷机会,鉴别信贷项目。
(2)申请
一旦客户决定申请贷款,信贷客户经理应积极配合,介绍银行信贷产品及性能,帮助客户了解银行贷款条件、程序以及准备贷款必需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自然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信状况证明;法人、其他组织必须提供有关财务报告,其中年度报告必须经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企(事)业法人还应提供贷款卡(号);抵押物(质物)清单、有处分权人同意的抵押证明或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贷款人以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来源233网校
2.贷款准备
贷款准备包括贷款调查、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等工作。
(1)贷款调查
银行贷款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①关于借款申请书内容的调查;②贷款可行性的调查。
(2)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
银行在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还要利用掌握的资料,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划分信用等级。
信用评估方式:
①由贷款银行独立进行,评估结果由银行内部掌握使用;
②由有资格的信用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供各家银行使用。
【例6.7】在贷款程序中,对借款人的资信分析是( )的重要环节。[2008年真题]
A.贷款推销与申请
B.贷款准备
C.贷款审批
D.贷款评估
【答案】B
【解析】贷款准备包括贷款调查、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等工作。银行贷款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①关于借款申请书内容的调查;②贷款可行性的调查,银行要利用掌握的资料,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划分信用等级。
3.贷款谈判
(1)定义
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为达成一份双赢的贷款合同而就贷款条件、金额、利率、贷款方式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和草签的过程。
(2)基础和关键
①基础:充分的谈判准备;谈判技巧;对银行贷款政策的理解、把握;对银行信贷产品的熟悉和控制。
②关键:准确地预测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并且制定一套令其信服的贷款方案。
4.贷款审批
(1)贷款审批、决策的制度
银行审批贷款应按照“分级负责、集体审定、一人审批”的贷款审批制度和“审贷分离”制度进行贷款决策,逐笔逐级签署审批意见并办理审批手续。
(2)贷款审批、决策的保证
建立健全的商业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进行集体决策。
【例6.8】下列哪项不属于银行贷款审批、决策的制度?( )
A.分级负责
B.集体审定
C.多人审批
D.审贷分离
【答案】C
【解析】银行审批贷款应按照“分级负责、集体审定、一人审批”的贷款审批制度和“审贷分离”制度进行贷款决策,逐笔逐级签署审批意见并办理审批手续。
5.贷款执行与监督
(1)贷款执行
借款合同的执行与贷款资金的使用是否完全是借款人单方面的事情,主要取决于贷款谈判和贷款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和协助关系。
(2)贷款监督
检查监督的内容包括:借款人是否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借款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情况;借款人还款能力和还款资金来源的落实情况;借款人的产权结构、高管决策队伍有无重大变更;借款人有无违规、违纪、违背借款合同的行为等。
对问题突出、性质严重的,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必要时可采取紧急措施,以尽量减少贷款的风险。
6.贷款评估
商业银行贷款到期,无论是及时收回本息还是未按期收回本息,都应做出书面的、规范的贷款评估报告。
(1)贷款评估报告的撰写人
主管该笔贷款的信贷客户经理。
(2)评估审查
由银行贷款审查(或评估)委员会进行。
(3)贷款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确认借款合同到期贷款所处的状态;明确责、权、利关系;反馈贷款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对未及时收回或有问题的贷款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
四、贷款风险及其控制
商业银行贷款风险是客观存在的,由此产生的问题贷款和损失是不可避免的。但贷款风险又是可以认知、可以有效防范和控制的。
1.贷款风险的种类
贷款风险可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三类,具体如表6-7所示。
表6-7 贷款风险的种类
种类 | 定义 | 成因 |
信用风险 | 由于借款人或市场交易对手违约导致贷款资产不能按期收回本息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 产业分析落后、对借款人财务状况分析不够、忽视道德风险的危害和不完备的贷款监督机制等 |
市场风险 | 由于信贷产品的价格变动、市场利率和汇率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 银行对环境、条件判断的失误、银行资产负债组合不合理、市场竞争加剧和不可抗力因素等 |
操作风险 | 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其系统或由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 信贷政策不科学甚至是缺失、内部制度不完善和不科学的操作流程等 |
2.贷款风险分类
(1)定义
商业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2)实质
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
(3)分类
中国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规定,商业银行贷款至少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其具体内容如表6-8所示。
表6-8 贷款风险分类
类别 | 核心定义 | |
正常类贷款 |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 |
关注类贷款 |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 |
不良贷款 | 次级类贷款 |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
可疑类贷款 |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会造成较大损失 | |
损失类贷款 |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
贷款分类的要求:
①在对贷款进行分类时,要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营业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
②商业银行应至少每季度对全部贷款进行一次分类。
③《指引》规定的贷款分类方式是贷款风险分类的最低要求,各商业银行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贷款分类制度,细化分类方法,但不得低于本指引提出的标准和要求,并与本指引的贷款风险分类具有明确的对应和转换关系。
【例6.9】在五级分类法中,被归为不良贷款的类别包括( )。
A.正常
B.可疑
C.关注
D.次级
E.损失
【答案】BDE
【解析】商业银行贷款至少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3.贷款风险控制
贷款风险控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如表6-9所示。
表6-9 贷款风险控制
策略 | 定义 | 措施 |
风险回避 | 商业银行的决策者已经意识到高风险的存在,主动放弃某些贷款业务,拒绝承担该风险的一种事前控制的管理决策 | 权衡风险与效益的关系,主动回避那些风险与效益不匹配的业务,主动争取那些风险与效益相匹配的业务 |
风险分散 | 为防止风险过于集中而将风险组合多元化的一种事前控制的管理决策 | 贷款对象分散、期限分散、利率分散、地区分散、币种分散 |
风险转移 | 在贷款风险发生之前,通过各种手段,把可能发生的风险转移给其他人,从而保证商业银行贷款安全的一种事前控制管理决策 | 向客户转移、向保证人转移和向社会保险机构转移等 |
风险补偿 | 建立系列的风险基金,当贷款发生风险损失时,通过风险基金进行弥补的一种事后控制管理决策 | 强化贷款担保(含保证、抵押、质押)、提取足够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和保持较高的资本充足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