⒉司法程序。
第三节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
二、国有资产评估的对象和范围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国有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yangjobe〗总结 仍然是资本运作、企业改制、投资、合并、分立、转让、租赁等 只要是国有资产占有单位的资产发生变化,不再由原来的占有单位单独占有、使用,就应当进行资产评估,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国有以外有关)。 国有资产单位接受非国有资产时,也应进行评估。 |
⒈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⒉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⒊合并、分立、清算;
⒋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原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因为上市公司股权可自由转让)
⒌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整体或部分产权(股权)转让;
⒍资产转让、置换、拍卖;
⒎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不涉及产权问题。
⒏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⒐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10.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收购非国有资产、与非国有单位置换资产、接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的,对其非国有资产也应当进行评估。
经各级政府批准,对整体企业或部分资产实行无偿划转,以国有独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独资企业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的(实际是国有企业内部划转),可不进行评估。
三、国有资产评估的组织管理
(一)国有资产评估指导监督部门
在中央是指财政部,在地方是指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专门机构。
(二)国有资产评估机构
是指持有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颁发(只能是省级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机构。――其他民间评估机构不能评估。
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评估报告的法律责任由签字的注册评估师和所在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一)核准制
经各级政府批准的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对外投资等经济行为的重大经济项目,其国有资产评估实行核准制。
凡由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项目,其评估报告由财政部进行核准。
凡由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项目,其评估报告由省级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核准。(级别分工) (即:谁批准谁核准。)
核准程序:j评估报告上报集团公司或有关部门初审;k在评估报告期满前2个月内提出核准申请;l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评估报告的审核。
〖yangjobe〗2002判断题曾考过这个内容。应注意的是: 应核准的项目范围:各级政府批准的重大经济项目。而不是只由国务院批准的项目 核准的部门:哪一级批准的项目,哪一级核准。 |
(二)备案制
除须报经核准的资产评估项目外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备案制。
1、中央管理的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由财政部负责;
2、子公司或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企业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由集团公司或有关部门负责。
3、地方管理的国有资产占有单位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分别由地方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集团公司或有关部门负责。
4、涉及多个产权主体的评估项目,按国有股权最大股东的资产财务隶属关系办理备案手续;持股比例相等的,经协商可委托其中一方办理备案手续。
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文件,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是占有单位办理产权登记、股权设置等相关手续的必备文件。
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作价参考依据,实际交易价格与评估结果相差10%以上的,占有单位应向同级财政部门作出书面说明。
五、国有资产评估方法(技术性太强,可只作了解)
5种评估方法,即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评估方法。
(五)其他方法
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区别下列情况分别评定(有成本的按成本,无成本的按获利能力,不要区分是外购的,还是自创的,评定标准不同)
⒈外购的无形资产,根据购入成本及该项资产具有的获利能力评定价值。
⒉自创或自身拥有的无形资产,根据其形成时的实际成本及该项资产的获利能力,评定价值。
⒊自创或自身拥有的未单独计算成本的无形资产,根据该项资产具有的获利能力评定估算。
六、法律责任
评估机构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1、 作弊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失实的,国资管理部门可宣布结果无效,并对该机构警告、停业整顿、吊销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没有罚款)
2、 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虚假报告的,没有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下5倍以下罚款,暂停执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吊销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3、 因过失出具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1倍以下3倍以下罚款,并暂停执业
4、 其他违反职业道德、不正当竞争的,责令改正,并予警告。
(对国资部门处罚、决定、裁定不服的,均是15日内向上一级申请复议,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