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B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2.C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申报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连带债务人数人进入破产程序的,该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因此C选项的说法错误。
3.C
【解 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任职资格。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3)与 本案有利害关系;(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因此选项B的说法上不能担任管理人的;选项A的说法和D是属于与债务人有利害关系的主体, 也是不能担任管理人的。
4.C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财产的追加分配。根据规定,自终结之日起“2年内”,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正确的。
5.B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提出行政复议的规定。根据规定,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本法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6.D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案件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7.A
【解析】本题考核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效力。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注意执行程序应“中止”,而不是“终止”。
8.B
【解 析】本题考核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时间。《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 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9.D
【解析】本题考核受理破产申请后未履行完毕合同的处理。根据规定,债务人的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10.C
【解析】本题考核未到期债权及利息的处理。根据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11.B
【解析】本题考核出卖人取回权。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12.A
【解 析】本题考核涉及债务人财产的行为的撤销和无效。《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l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 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I(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5)放弃债权的。选项8、C的情况属于行为无效的情形。选项D的情况如果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13.B
【解 析】本题考核破产企业债权和债务的抵销。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2) 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 外;(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l年前 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本题选项A和D的情况中,由于债务人的债务人受让债权的时间是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因此其取得的债叔不能与其债务相抵销;选 项C的情况中,由于C是在破产申请前1年内在踢知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事实的前提下依然取得了对甲企业的债权,因此也是不得抵销的。
14.A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费用的范围。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不属于破产费用。
15.C
【解析】本题考核共益债务的界定。本题选项A的说法是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选项B的说法是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选项D的说法是破产案件的受理费用。因此.选项A、B、D均属于破产费用。选项C的说法属于因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是共益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