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采用剩余股利政策:
目前的资本结构为:债务资金1/3,权益资金2/3。
预计明年投资所需的权益资金=1200×(2/3)=800(万元)
利润留存=800万元
本年发放的股利=2000-800=1200(万元)
(2)①采用固定股利额政策。
由于上年分配的股利为960万元,则本年发放的股利=上年发放的股利=960(万元)
②采用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2008年实现净利润1600万元,分配的股利为960万元。固定股利支付率=960/1600×100%=60%
则本年发放的股利=2000×60%=1200(万元)
(3)正常股利=4000×0.1=400(万元)
额外股利=(2000-400)×20%=320(万元)
本年发放的股利=400+320=720(万元)
(4)发放现金股利所需税后利润=0.1×4000=400(万元)
投资项目所需权益资金=1200×(2/3)=800(万元)
所需年度税后利润总额=400+800=1200(万元)
所需税前利润=1200/(1-25%)m-1600(万元)
息税前利润=1600+104=1704(万元)
即若实现董事会提出的2010年资金安排计划,企业应实现的息税前利润额至少为1704万元。
4.(1)①甲方案包括初始期的静态回收期=3+5000/20000=3.25(年)
②A=-65000+30000=-35000(元)
B=-5000×0.9091=-4545.5(元)
③包括初始期的报考回收期=4+3554.5/12418=4.29(年)
计算过程如下:
④净现值=-60000-4545.5+24792+22539+13660+12418=8863.5(元)
(2)对于甲方案,因为净现值大于0,所以该方案可行;
对于乙方案,因为项目的资本成本10%大于内部收益率8%,所以该方案不可行;对于丙方案,因为现值指数大于1,所以该方案可行。
(3)因为乙方案不可行,所以无需考虑乙方案。只需要比较甲方案和丙方案的年等额年金。甲方案净现值的等额年金=8863.5/3.7908=2338.16(元)
丙方案的净现值=80000×(1.2-1)=16000(元)
丙方案净现值的等额年金=16000/6.1446=2603.91(元)
由此可知,丙方案最优。
(4)计算期的最小公倍数为10,甲方案需要重置一次。甲方案调整后的净现值=8863.5+8863.5×0.6209=14366.85(元)
丙方案的净现值16000元不需要调整,由此可知,丙方案最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