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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会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导大全六

来源:233网校 2005年5月9日
2、客观题的难度不断加大

最近4年客观题的分值均在60分以上,并且难度正在不断加大。试题的难度的加大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对法律条文的直接的、简单化的考核题目(如时间、人数、比重、金额)的比重不断下降,而对法律条文间接的、深化的考核题目(以小案例、小计算题的形式)的比重逐步上升。以2002年单选题为例,在20个单选题中,前者的比重仅占20%左右。二是客观题的综合程度不断提高。以2002年多选题第3题为例,其考点是房地产公司在销售商用写字楼业务中应当缴纳哪些税金,教材中并没有现成的答案,需要考生对不同税种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进行综合和提炼,才能准确地作出选择。

3、主观题难上加难

最近4年主观题的分值在40分左右,特别是近来简答题一改过去直接的提问模式,而变化为类似案例分析题的形式,为了适应主观题难度的变化,考生需要在理解教材的基础上,通过做大量的习题,来提高自己对综合题、计算分析题的考试适应能力。

4、案例分析题的灵活性不断提高

在最近4年的综合题中,《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结合已经成为案例分析题相对固定的出题模式,但没有固定的出题思路。《合同法》案例分析题的考点基本来自第7章,但其考点散落在第7章的各个部分,由于《合同法》的考点较多,命题老师通过设计一个案例可以巧妙地将其中的4—5个考点串连起来。对考生而言,想把握住《合同法》案例的设计思路(即出题的固定套路)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此,对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由于其有相对固定的出题思路,考生通过做一定数量的题目,基本可以把握计算题的结构、框架;而对于案例分析题,考生只能通过“消化”一个一个的考点,在考场上去实现“举一反三、融会贯通”。

5、体现改革的新知识、新内容,实现知识更新的要求

《经济法》考试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简答题和综合题等六种。客观题一般为45道题、60分左右;主观题一般为6道题、40分左右。现将近四年的题型、题量统计如下:
近四年试题题型、题量分析表

注:2004年的相关数据待200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及标准答案公布后,再作补充修订。
(三)各类题型的特点和解题技巧

《经济法》考题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客观题包括选择题和判断题,以考核考生对《经济法》一书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主观题包括计算分析题、简答题和综合题,以考核考生对《经济法》一书主要法律法规的综合运用能力、融会贯通能力和紧密联系实际的实务操作能力。

1、选择题的特点与答题技巧

(1)计划答题时间,保持稳定的答题速度。一般来说,针对客观题,重要的是合理分布做题的是时间,因为后面还有题量很大、非常耗时的综合题。通过对历年考题的分析,也许你已发现,每道选择题允许作答的时间不到1分钟。但实际上多数问题可以只需几秒钟就可作出选择。这样就有更多的时间去考虑相对较难的问题。保持稳定的答题速度也是很必要的。如果在某一道题上花过多的时间是不值的,即使答对了,也可能得不偿失。

(2)按题目要求答题。比如单项选择题要求选择一个最佳答案,显然,除最佳答案之外,备选项中的某些答案,也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正确性,只不过是不全面、不完整而已。因此在答题过程中,一定要审清题,看清所有的选择答案。一道周密的单项选择题,所有的选择答案可能都具有吸引力,然而,判卷时却只有一个是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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