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3】某酒厂(一般纳税人)2004年8月由于水灾损失从某农场收购的玉米87万元;由于水灾损失自产白酒若干,其实际成本为3万元,成本扣除率为60%,税金扣除率为12%。
损失玉米的会计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87÷(1-13%)×13%=13(万元)
损失白酒的会计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3×60%×12%=0.216(万元)
【例4】某制药厂(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117万元(含税,税率17%),销售免税药品50万元(不含税),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6.8万元,当月通过认证。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制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为()万元。
【例5】某商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3月份外购货物5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8.5万元,当月销售货物40万元(不含税);当年4月份外购货物2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3.4万元,当月销售货物7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均为17%,则该商业企业当年4月份应纳增值税()万元。
出口货物退(免)税
一、出口退税政策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又免又退):适用范围为
(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特定出口货物:
(二)出口免税不退税(只免不退):适用范围为
(1)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企业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并持普通发票
(3)外贸企业购进免税货物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不免不退):适用范围为
(1)委托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非生产性企业、商贸企业
二、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的计算方法
此种方法一般适用于所有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
◎“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
此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
(一) “免、抵、退”的计算方法
1、计算步骤及方法
(1)免: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2)剔:计算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算公式: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3)抵: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
(4)退: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①应纳税额为正数,表示上缴的增值税,不退税;
②应纳税额为负数,退税;
(5)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注: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