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题
1、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2002年11月和12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11月份:外购原材料、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850万元、增值税额144.5万元,材料、燃料已验收入库;外购动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150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其中20%用于企业基建工程;以外购原材料80万元委托某公司加工货物,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支付加工货物的运输费用10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支付销售货物运输费用18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出口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500万元。
(2)12月份:免税进口料件一批,支付国外买价30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保管费和装卸费用50万元,该料件进口关税税率20%,料件已验收人库;出口货物销售取得销售额600万元;内销货物600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40.4万元;将与内销货物相同的自产货物200件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货物已移送。
要求:
(1)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02年11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2)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02年12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2003年)
【答案】
11月份
(1)进项税额
①外购材料、燃料,并已验收入库,取得专用发票税款144.5万元
②外购动力,取得专用发票税款25.5万元。其中20%用于非应税项目,按规定应作进项税额转出,转出税额=25.5×20%=5.1(万元)
③委托加工业务(购进应税劳务)取得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1万元;同时发生运费10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10×7%=0.7(万元)
④内销货物运输费18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18×7%=1.26(万元)
进项税额合计=144.5+20.4+5.8+1.26
=171.96(万元)
(2)出口货物不得免税和抵扣税额
=500×(17%-15%)
=10(万元)
(3)应纳税额=300×17%-(171.96-10)
=-110.96
(4)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
=500×15%
=75(万元)
(5)由于期末留抵税额110.9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75万元,所以,应退税额=75(万元)
(6)留抵下月抵扣税额
=110.96-75
=35.96(万元)
12月份
(1)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300+50)×(1+20%)
=420(万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420×(17%-15%)
=8.4(万元)
(3)出口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600×(17%-15%)-8.4
=3.6(万元)
(4)内销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140.4万元,销售税额=140.4÷(1+17%)×17%=20.4万元;将自产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销项税额=140.4÷(1+17%)÷600×200×17%=6.8万元。应纳税额=20.4+6.8+3.6-35.96=-5.16(万元)
(5)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420×15%
=63(万元)
(6)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
=600×15%-63
=27(万元)
(7)由于期末留抵税额5.1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27万元,所以,应退税额=5.16(万元)
(8)当期免抵税额
=27-5.16
=21.84(万元)
2、某市大型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商品加工、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2003年12月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化妆品一批,支付国外的买价220万元、国外的采购代理人佣金6万元、国外的经纪费4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20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11万元,支付海关地再运往商贸公司的运输费用8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3万元。
(2)受托加工化妆品一批,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含税金额86万元,加工结束向委托方开具普通发票收取加工费和添加辅助材料的含税金额共计46.8万元,该化妆品商贸公司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3)收购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款70万元,运输费用10万元,当月将购回免税农产品的30%用于公司饮食部;
(4)购进其他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支付运输单位运输费用20万元,待货物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商品金额10万元(占支付金额的5%),经查实应由运输单位赔偿;
(5)将进口化妆品的80%重新加工制作成套装化妆品,当月销售给其他商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50万元;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70.2万元;
(6)销售除化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收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由于月末前可将全部货款取回,给所有购货方的销售折扣比例为5%,实际收到金额285万元;
(7)取得化妆品的逾期包装押金收入14.04万元
(注:关税税率20%,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当月购销环节所涉及到的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经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分别计算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2)计算该公司加工环节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总和;
(3)计算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总和;
(4)计算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实现的销项税额总和;
(5)计算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总和。(2004年)
【答案】
(1)进口环节应缴纳关税=(220+4+20+11)×20%=51(万元)
(注:根据税法规定,由买方负担的采购货物佣金以外的所有佣金和经济费应计入完税价格;但本题所述的“国外采购代理人佣金6万元”,实质上就是买方自己的采购代理人佣金,即购货佣金,因此不应计入完税价格。)
(2)进口环节应缴纳消费税=(220+4+20+11+51)÷(1-30%)×30%=131.14(万元)
(3)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220+4+20+11+51+131.14)×17%=74.31(万元)
(4)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86+46.8÷(1+17%)〕÷(1-30%)×30%×(1+7%+3%)=59.4(万元)
(5)国内销售环节实现的消费税额=〔650+70.2÷(1+17%)+14.04÷(1+17%)〕×30%-13.14×80%=216.6-104.91=111.69(万元)
(6)国内销售环节实现的销项税额=〔46.8÷(1+17%)+650+70.2÷(1+17%)+300+14.04÷(1+17%)〕×17%=180.54(万元)
(7)国内销售环节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74.31+8×7%+(70×13%+10×7%)×(1-30%)+(34+20×7%)×(1-5%)〕=74.31+0.56+6.86+33.63=115.36(万元)
(8)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增值税=180.54-115.36=65.18(万元)
(9)公司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11.69+65.18)×(7%+3%)=17.69(万元)。
3、某市轿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度账面记载注册资本10000万元,职工1200人,当年相关经营情况如下:
1)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850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200万元、装卸费用20万元、保险费用30万元;
2)对外销售A型小轿车1000辆,每辆含税金额17.55万元,共计取得含税金额17550万元,支付销售小轿车的运输费用300万元,保险费用和装卸费用160万元;
3)销售A型小轿车40辆给本公司职工,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400万元;该公司新设计生产B型小轿车5辆,每辆成本价12万元,为了检测其性能,将其转为自用。市场上无B型小轿车销售价格;
4)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购入报废汽车部件,取得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注明金额500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30万元;
……
(其他问题涉及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见相关章节)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分别计算该企业2003年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其他税见相关章节)
【答案】
该企业2003年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1)销项税额=17550÷(1+17%)×17%=40×17.55÷(1+17%)×17%+5×12×(1+8%)÷(1-10%)×17%=2550+102+12.24=2664.24(万元)
(2)进项税额=850+200×7%+300×7%+500×10%+30×7%=850+14+21+50+2.1=937.1(万元)
(3)应缴纳增值税=2664.24-937.1=1727.14(万元)
4、某市一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12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期初库存外购己税烟丝300万元,本期外购己税烟丝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万元,增值税340万元;支付本期外购烟丝运输费用50万元,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定的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2)生产领用库存烟丝2100万元,分别生产卷烟2500标准箱(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均大于50元)、雪茄烟500箱;
(3)经专卖局批准,销售卷烟给各商场12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600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了各商场2%的折扣,销售给各卷烟专卖店8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400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120万元并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定的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4)取得专卖店购买卷烟延期付款的补贴收入21.06万元,己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
(5)销售雪茄烟300箱给各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0万元,以雪茄烟40箱换回小轿车2辆,大货车1辆;零售雪茄烟15箱和取得含税收入35.1万元;取得雪茄烟过期的包装物押金收入7.02万元。
(6)月末盘存发现库存烟丝短缺32.79 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2.79万元),经认定短缺的烟丝属于非正常损失。
(注: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45%、雪茄烟消费税比例税率25%、烟丝消费税30%,相关票据己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12月份销售卷烟与取得延期付款补贴收入的销项税额;
(2)计算12月份销售雪茄烟与押金收入的销项税额;
(3)计算12月份非正常损失烟丝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4)计算12月份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5)计算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6)计算12月份与销售卷烟相关的消费税;
(7)计算12月份与销售雪茄烟相关的消费税;
(8)计算12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9)计算12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05年)
【答案】
(1)3600×17%+2400×17%+21.06/1.17×17%=6018×17%=1023.06(万元)
(2)600×17%+35.1/1.17×17%+40×(600/300)×17%+7.02/1.17×17%=716×17%=121.72(万元)
(3)(32.79-2.79)×17%+2.79/(1-7%)×7%=5.1+0.21=5.31(万元)
(4)340+50×7%+120×7%-5.31=346.59(万元)
(5)1023.06+121.72-346.59=798.19(万元)
(6)计算与销售卷烟相关的消费税额;
[3600+2400+21.06/(1+17%)]×45%+(1200+800)×0.015=2738.1(万元)
(7)计算与销售雪茄烟相关的消费税;
716×25%=179(万元)
(8)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2738.10+179-2100×30%=2287.1(万元)
注:领用烟丝2100万元,分别生产卷烟及雪茄烟,须在此扣除烟丝已纳消费税.
(9)计算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798.19+2287.10)×7%=215.97(万元)
附加费:(798.19+2287.10)×3%×50%=46.28(万元)
合计:215.97+46.28=262.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