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征税范围
在实务中,准确把握增值税征税范围,关键是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区分开来。
(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或进口的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都应该计算缴纳增值税。
1.货物指除了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之外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
例如:生产企业销售自己生产的水杯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需要缴纳增值税,而销售办公楼则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收纳增值税。
会计实务:在会计上,一般纳税人销售产品,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进口货物
企业进口货物时,作为购入方要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
例如:某企业进口一批商品,价格折合人民币30000元,包装费2000元,支付卖方佣金1000元,进口运费和保险费3000元,关税税率5%。
进口关税完税价格=30000+2000+1000+3000=36 000(元)
进口关税=36000×5%=1 800(元)
进口增值税=(36000+1800) ×17%=6 426(元)
会计实务:一般纳税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提供加工劳务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受托方要就收取的加工费计算增值税额。
加工劳务是有偿加工劳务,本单位职工为本单位所提供的加工劳务不属增值税征税范围。
修理修配劳务也是指有偿修理修配增值税应税货物。例如,修理汽车的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而修理大桥不属增值税征税范围。本单位职工为本单位提供的修理修配劳务不属增值税征税范围。
会计实务:企业提供增值税的应税劳务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意:在确定增值税征税范围时,关键是要正确区分增值税和营业税各自的征税范围。
因增值税和营业税都是对货物和劳务的流转额征税,在实务中极易混淆,总结如下:
有形动产和与有形动产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
不动产、无形资产以及除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外的其他劳务征收营业税。
思考题:一家公司专门从事外送快餐业务,应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