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注册会计师>学习笔记>税法学习笔记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强化班讲义:增值税法

来源:大家论坛 2011年6月19日
导读: 导读:考试大为帮助考试有效复习知识,特整理2011年《税法》科目强化班讲义,帮助考生强化考试知识点,重点突破。点击查看汇总

  第十节 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明确了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对“当期销项税额”时间的限定,是增值税计税和征收管理中重要的规定。

  二、纳税期限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三、纳税地点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第十一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一、专用发票的联次

  二、专用发票的开票限额

  三、专用发票领购使用范围

  四、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五、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六、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或开票有误的处理

  七、专用发票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

  相关推荐: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备考辅导汇总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预习辅导汇总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精讲讲义及习题练习汇总

  特别推荐: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学习计划

相关阅读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会计核心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