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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讲义:第五章

来源:233网校 2013年7月31日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城建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提示】城建税的税额计算,要与计税依据、税收优惠结合起来掌握。
  【例题3·单选题】位于市区的某企业2009年3月份共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562万元,其中关税102万元、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260万元。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2009年)
  A.14万元
  B.18.2万元
  C.32.2万元
  D.39.34万元
  【答案】A
  【解析】本题有三个考核点:城建税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和税率。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城建税具有进口不征、出口不退的规则,关税以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不计征城建税;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所以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建税=(562-102-260)×7%=14(万元)。
  【例题4·单选题】位于某市甲地板厂为外商投资企业,2010年8月份购进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格800000元,当月委托位于县城的乙工厂加工成实木地板,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50000元。乙工厂11月份交付50%的实木地板,12月份完工交付剩余部分。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乙工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2011年)
  A.1250元
  B.1750元
  C.2500元
  D.3500元
  【答案】A
  【解析】本题目有四个考点:一是纳税人实际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在受托方同类消费品价格未知的情况下,需要组价计算;二是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要按照委托方提货时间确定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三是城建税税率的运用,要使用代收代扣方所在地使用的税率;四是涉外企业自2010年12月1日(含)起开始征收城建税。应代收代缴城建税=(150000+800000)×50%/(1-5%)×5%(消费税税率)×5%(城建税税率)=1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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