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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讲义:第五章

来源:233网校 2013年7月31日
  第二节 烟叶税法
  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与税率

税法要素

规定及解释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

征税范围

晾晒烟叶、烤烟叶

税率

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烟叶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征收管理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
  所称“收购金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
  【例题9】某烟草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烟叶,支付烟叶生产者收购金额33000元,则其应纳烟叶税=33000×20%=6600(元)。
  (二)征收管理
  烟叶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纳税人收购烟叶,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烟叶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烟叶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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