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的两大来源。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教育费附加的规定是国务院1986年发布的,从当年7月1日起执行,后经两次修订和补充,成为现行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规范和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筹资渠道,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2010年11月,财政部下文对地方教育附加进行统一规范,要求全国统一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统一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
要素 |
教育费附加 |
地方教育附加 |
征收比率 |
3% |
2% |
开征范围 |
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 |
计税依据 |
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 | |
纳税期限 |
与“三税”同时缴纳 | |
计算公式 |
应纳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3% |
应纳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2% |
【解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范围、计税依据与城建税一致,都有进口环节不征、出口环节不退、出口免抵要交的规定。但教育费附加的计征比率不因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而不同。每年CPA考试的计算、综合题的命题,都包含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步骤。
【相关链接】教育费附加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是由于教育费附加不是税,故不适用于《征管法》。
【例题10·多选题】以下关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随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的纳税环节分别在销售、进口等环节缴纳
B.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C.代扣代缴“三税”的,按照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
D.代扣代缴“三税”的,在按规定扣缴城建税的同时也应扣缴教育费附加
【答案】BCD
【解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都有进口环节不征、出口环节不退的规则,所以不能选择A选项;BCD选项符合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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