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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第三章知识点

来源:233网校 2013年12月20日

  知识点:消费税出口退税的计算

  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

  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注意:外贸企业受其他企业(主要是非生产性的商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是不予退(免)税的。

  出口货物的消费税应退税额的计税依据,按购进出口货物的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1.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金额;

  2.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的数量;

  3.属于复合计征消费税的,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分别确定。

  消费税应退税额=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定额税率

  (二)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指一般商贸企业),这类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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