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一)从价征收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上述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提示】价外费用的规定与增值税中价外费用的规定是一致的,这里可以结合增值税的相关内容一起掌握。
(二)从量征收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上述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提示1】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提示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非生产用),以移送使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例题3·单选题】某油田2013年12月生产原油20万吨,加热、修井用0.5万吨,当月销售19.5万吨,取得不舍税收入1800万元;开采天然气lO00万立方米,当月销售900万立方米,取得含税销售额187.2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率均为5%,则该油田本月应纳资源税为()万元。
A.98.28
B.116
C.213.5
D.215
【答案】A
【解析】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就其应税产品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加热、修井用原油,免征资源税。该油田本月应纳资源税=1800×5%+187.2÷1.13×5%=98.28(万元)
(三)特殊情况课税数量的确定
【例题4·单选题】2013年10月,某盐场以自产液体盐60万吨和外购已税液体盐80万吨加工固体盐20万吨,生产的固体盐本月全部销售。该盐场当月应纳资源税()万元。(液体盐资源税税额为3元/吨;固体盐资源税税额为25元/吨)
A.80
B.260
C.500
D.920
【答案】B
【解析】纳税人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应纳资源税=25×20-80×3=260(万元)
【例题5·多选题】下列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A.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B.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液体盐和固体盐的数量之和为课税数量
C.对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销售额或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
D.对于非金属矿原矿自用无法确定移送数量的,应该按照开采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答案】BD
【解析】选项B,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固体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选项D,非金属矿应按照选矿比计算确定课税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