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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3章讲义及习题

来源:233网校 2014年5月27日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3章讲义及习题

  (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

  2.用于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提示】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3.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其他方面,应当纳税的,按下列方法确定销售价格:

  (1)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

  (2)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十利润+消费税税额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3章讲义及习题

  【例题6·单选题】根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纳税人自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

  A.汽车生产厂家将生产出来的小汽车配给企业领导使用

  B.汽车厂生产的小汽车用于业务招待

  C.汽车轮胎厂生产销售的卡车轮胎

  D.卷烟厂用于生产卷烟的自制烟丝

  【答案】D

  【解析】选项A、B均是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需要缴纳消费税;选项C,汽车轮胎属于应税消费品,将生产出的轮胎直接销售,要缴纳消费税;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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