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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4章讲义及习题

来源:233网校 2014年5月27日

  应纳税额计算与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营业税征税范围以劳务为主,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公式中营业额一般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提示】营业税为价内税,其税额可以在纳税人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作为销售税金扣除。公式中营业额一般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也有余额计税的情况,所以对于计税依据的掌握非常重要。

  二、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一)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4章讲义及习题

  【例题7·多选题】关于营业税的兼营的陈述,下列正确的有(  )。

  A.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未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B.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C.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免征营业额

  D.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答案】ABD

  【解析】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二)营业税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划分

  1.电信业务征税问题。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4章讲义及习题

  2.其他与增值税的划分问题。

  (1)燃气公司和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代有关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集资费、手续费、代收款等,属于增值税价外收费,应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2)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并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

  3.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征税问题。

  (1)自2011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

  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按照规定分别核算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其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

  (2)纳税人的认定。规定中所称纳税人是指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

  征管要求: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须向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本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

  【提示】利用外购货物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营业额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

  【例题8·计算题】地处县城的某建筑工程公司具备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同时兼营生产建筑材料,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2013年10月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总承包一项工程,承包合同记载总承包额9000万元,其中建筑劳务费3000万元,建筑、装饰材料6000万元。又将总承包额的三分之一转包给某安装公司(具备安装资质),转包合同记载劳务费l000万元,建筑、装饰材料2000万元。

  (2)工程所用建筑、装饰材料6000万元中,4000万元由建筑工程公司自产货物提供,2000万元由安装公司自产货物提供。

  (3)建筑工程公司提供自产货物涉及材料的进项税额236万元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相关的不含税运输费用30万元有合法的货运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

  (1)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

  (2)安装公司分包工程应负担的营业税;

  (3)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产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

  (1)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9000-4000-3000)×3%=60(万元)

  (2)安装公司分包工程应负担的营业税=(3000-2000)×3%=30(万元)

  (3)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产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4000÷(1+17%)×17%-236-

  30×11%=341.90(万元)

  4.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的流转税问题。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5%)征收营业税。

  【链接】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例题9·单选题】下列关于征税范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

  B.电信部门销售电话卡,征收营业税

  C.燃气公司和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代有关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集资费、手续费、代收款等,应征收营业税

  D.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并不销售汽车的

  【答案】C

  【解析】燃气公司和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代有关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集资费、手续费、代收款等,属于增值税价外收费,应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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