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题
1、某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其中中方用厂房和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300万美元,外方用货币投资700万美元。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产品制造和设计咨询两部分。经营年限30年,1997年开始试生产,2000年进入获利年度。2005年发生下列业务:(1)账面销售产品收入2000万人民币,销售成本900万人民币(不含劳动成本费用及相关因素),设计咨询收入600万人民币,设计咨询成本150万人民币(不含劳动成本费用及相关因素)。缴纳增值税80万元、营业税30万元。(2)按董事局决议当年支付150名员工工资400万元,支付国家规定的社保基金100万元,支付5名外籍雇员的境外社保费50万元。按工资总额提取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如下表(单位:万元):
注:该企业工会经费60%上缴中方的上级工会,40%划归企业工会自用,划拨时收到工会经费缴拨款收据。(3)企业从银行借入150万人民币,与自有资金50万元合计200万元向另一家境内高科技企业投资。当年分得该高科技企业投资分红30万元。企业还分得来自特区的子公司的税后利润100万元。(4)企业开支招待费3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5)年末向境外非关联企业购买一项商标专用权,合同规定支付专利转让费1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900万元)。(6)企业全部销售收入和咨询收入都按价税合计数签订合同,购买商标权均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其他管理费用300万元。(7)企业董事局决定将账面利润在计提三项基金后的余额550万进行分红,中外双方当即表示将其分红部分全部再投资于该企业,同比例增资。要求计算:(假定地方所得税不予考虑)(1)企业应税收入;(2)企业扣除项目金额;(3)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4)企业扣缴的税款;(5)再投资退税。
2、某中外合资日化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1998年初在国务院批准的一沿海港口城市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经营期15年。该企业主要业务是以外购化妆品生产加工成套化妆品,出口(假定退税率为11%)及内销。成立以来的获利情况如下:
2004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期初库存外购已税化妆品100万元。本期外购已税化妆品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3800万元、增值税额646万元,已验收入库;支付运输企业运费100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发票;(2)生产领用外购化妆品700万元,其他生产费用330万元,生产成套化妆品15万件,每件成套化妆品单位成本90元;(3)国内销售成套化妆品3万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750万元;国内零售成套化妆品1万件,开具普通发票,注明销售额292.5万元;出口成套化妆品10万件,取得人民币,折合2500万元;(4)出租设备和房屋,取得收入100万元;(5)发生产品销售费用48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200万元)、财务费用28万元、管理费用640万元(其中含交际应酬费用5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80万元。该企业上年度发生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为74万元);(6)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当月外购的不含增值税的原材料金额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金额2.79万元),本月内取得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金额12万元;(7)资本公积中40万元,其中包括接受捐赠的货币资金30万元;逾期2年半应付未付款项10万元。要求:(1)计算该企业表中6年共缴企业所得税和地方附加税(同企业所得税减免);(2)计算该企业2004年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总和;(3)计算该企业2004年度应缴纳的增值税;(4)计算该企业2004年度应退的增值税;(5)计算该企业2004年应缴纳的消费税(注: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30%)、营业税;(6)计算该企业2004年所得税计税收入;(7)计算该企业2004年所得税前扣除的销售成本与销售税金;(8)计算该企业2004年所得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和损失;(9)2004年度该中外合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和地方附加税。
3、某国有建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度损益表中利润总额为-10万元,经自行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并已如期上缴全年所得税。2006年4月税务机关对其纳税检查中发现企业2005年度有以下问题:(1)企业以在册职工1200人计算计税工资。在册职工中包括由福利费开支工资的职工40人,当地计税工资为月人均800元。(2)收取1年未返还的包装物押金4万元,挂账未作处理。(3)将成本为50万元的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由于无同类产品售价,按成本价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了增值税。(该企业成本利润率为10%)(4)技术转让净收入45万元,未记收入,直接转作联营投资。(5)年末“应收账款”借方余额120万元,“坏账准备”贷方余额0.8万元(该企业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坏账准备率为5‰)。(已知企业通过“应交税金”已计缴的各种税金为126万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忽略不计。)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步均为共计金额:(1)计算第(1)项业务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2)计算第(2)项业务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3)计算第(3)项业务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计算第(4)项业务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5)计算第(5)项业务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6)计算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7)计算应补缴的增值税税额;(8)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定该企业属何种行为,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