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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整理:2007年注会考试练习题库税法(十)

来源:233网校 2007年5月28日

三、判断题

1.【答案】√

【解析】房产不等于建筑物。所谓房产,是指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围墙、烟囱,室外游泳池等属于建筑物但不属于房产。

2.【答案】×

【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本身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3.【答案】×

【解析】房产税的开征区域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农村的房屋不缴纳房产税。

4.【答案】×

【解析】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5.【答案】×

【解析】对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征收房产税。

6.【答案】√

【解析】融资租赁的房屋的方式实质是分期付款购买房屋,应按余值计算征收房产税。

7.【答案】√

【解析】符合房产税计税价格的规定。

8.【答案】×

【解析】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

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一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9.【答案】√

【解析】符合房产税征免项目的规定。

10.【答案】√

【解析】符合房产税纳税地点的规定。

11.【答案】×

【解析】对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应当依法征收房产税;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的尚在县邮政局内核算的房产,在单位财务账中划分清楚的,从2001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房产税。

12.【答案】√

【解析】这是房产税计税价值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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