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题
1.【答案】
(1).该厂已经开具了50辆小汽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50辆小汽车销售金额计算应纳增值税;收取的提货手续费亦应并入销售金额计算应纳增值税。
(2)捐赠给某协作单位小汽车,应做视同销售处理;捐赠使用单位小汽车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应按60辆小汽车销售金额计算应纳增值税。纳税人以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
(4)用小汽车换取专用配件应做销售处理。
(5)销售一台不需用的旧机床因销售价格超过账面原价,应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6)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和建设基金,不包括保险费、装卸费。
(7)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小汽车零配件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6%抵扣进项税额。
(8)基本建设工程领取上月购进的生产用钢材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9)购置复印机及职工食堂购置用具不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计算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当月进项税额:(4000000+20000)×17%+(20000+5000)×7%+60000×6%一100000×17%=671750(元)
当月销项税额=(50+8+60+10)×100000×17%+410000/(1+4%)×4%×50%+10000/(1+17%)×17%=2185337.61(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额=2185337.61—671750=1513587.6l(元)
2.【答案】
(1)获利年度为2002年,2002年至2006年享受五年减免税优惠。
(2)2004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为15%,并享受当年的减半征税优惠。
(3)应纳税所得额=4000—3200—75—5一(350—10—12)+(250一210)+4+60+(300—220—15)+(60—20—15—5)一(20+15)=546(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546×15%×50%=40.95(万元)
境外所得扣除税额=45÷(1—25%)×25%=15(万元)
应补所得税额=40.95—15—20=5.95(万元)
3.【答案】
(1)2006年度应缴纳的各种流转税:
①增值税
销项税额=6000×17%+2340÷(1+17%)×17%=1360(万元)
进项税额=408—30×17%=402.9(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额=1360—402.9=957.1(万元)
②消费税
应缴纳消费税额=[6000×30%+2340÷(1+17%)×30%]一2500×30%=1650(万元)
③营业税
应缴纳营业税额=100×5%=5(万元)
(2)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①城市维护建设税=(957.1+1650+5)x7%=182.85(万元)
②教育费附加=(957.1+1650+5)×3%=78.36(万元)
(3)2006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①应扣除产品销售成本=(25+8)×94=3102(万元)
②应扣除商标权销售成本=60一(60÷10÷12×8)=56(万元)
③应扣除的费用=820+270+940一[35一(1500×5‰+6500×3%e)]=2022(万元)
④营业外支出=30×(1+17%)一5=30.1(万元)
⑤应纳税所得额=6000+2340÷(1+17%)+100+38÷(1—24%)+85÷(1—15%)+(3000—85—1000)一1650—5—182.85—78.36—3102—56—2022—30.1—40×50%=10165—7146.31=3018.69(万元)
⑥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18.69~33%=996.17(万元)
⑦境内投资收益抵免税额=38÷(1—24%)×24%+80÷(1—15%)×15%=27(万元)
2006年度企业应缴企业所得税额=996.17—27=969.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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