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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前最后六套题(六)

来源:233网校 2008年9月8日
三、判断题(本题型共15题,每题1分,共15分。请判断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你认为正确的,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代码“、/”,你认为错误的,填涂代码“x”。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每题判断错误的倒扣1分;不答题既不得分,也不扣分。扣分最多扣至本题型零分为止。)

  1.有权制定税收部门规章的税务主管机关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

  2.纳税人取得的2003年10月31日以后开具的运输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60天内向主管国家税务局申报抵扣,超过60天的不得予以抵扣。 ( )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于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的扫描器具和计算机,属于防伪税控通用设备,对纳税人购置上述设备发生的费用,准予在当期计算缴纳所得税前一次性列支;同时可按购置上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计入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 )

  4.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不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 )

  5.凡双方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将企业或企业部分资产出包、租赁,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 )

  6.滑准税是一种关税税率随进El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计征关税的方法,可以使进口商品的价格越高,其进口关税税率越低,进1:3商品的价格越低,其进1:3关税税率越高。 ( )

  7.进1:3应税矿产品不征收资源税,进1:3应税矿产品的单位不是资源税的纳税人。 ( )

  8.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

  9.某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建设项目中的安装工程部分,又转包给了其他单位,其转包部分在总承包合同中已缴过印花税,因而不必再次贴花纳税。 ( )

  10.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

  1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交付使用,决算报告之前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 )

  12.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 )

  13.自2004年1月20 13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营销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并人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 )

  1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进行虚假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

  15.税务所虽然不是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但其可以对个体工商户及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个人实施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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