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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章节练习题及答案详解第3章

来源:233网校 2010年3月12日

二、多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用于产品质量检验耗费的高尔夫球杆属于必要的生产经营过程,不征消费税。轮胎厂移送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待销售的汽车轮胎,不征消费税,如果门市部已经对外销售了,应当按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2.【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购买烟叶可抵扣进项税合计=30000×(1+10%)×(1+20%)×13%+1000×7%=5148+70=5218(元)
加工费进项税=850(元)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30000×1.1×1.2×(1-13%)+1000*(1-7%)+500+5000]/(1-30%)*30%=17520.86(元)
进项税转出额=30000×13%+2790÷(1-7%)×7%=4110(元)
甲卷烟厂缴纳的增值税=(416500+35000)×17%-(5218+850-4110)=74797(元)
甲卷烟厂应申报缴纳消费税=416500×45%+17×150-17520.86×80%=175958.31(元)

3.【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是因为该企业因为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而必须补缴消费税。选项B正确因为企业收回的已经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白酒再销售时,不必再缴纳消费税了。选项C正确是因为此项业务不属于委托加工业务,所以委托方企业不缴纳消费税,而应由受托方按自产自销业务缴纳消费税。选项D正确是因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特制白酒连续生产其他酒的,不缴纳消费税。

4.【正确答案】ABCD

5.【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纳税人采取赊销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6.【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范围的划分原则为:(1)以单一酒基为原料生产的白酒,按其酒基属于粮食类和薯类、其他类分别确定;(2)以不同种类的白酒勾兑的白酒,从高适用税率,即适用粮食白酒的税率。用甜菜为原料生产的白酒和山药为原料生产的白酒,均按薯类白酒征税。

7.【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税法规定,从联营企业购进后再直接销售的卷烟,对外销售时无论是否加价,凡是符合下述条件的,不再征收消费税;不符合下述条件的,则征收消费税。
回购企业在委托联营企业加工卷烟时,除提供联营企业所需加工卷烟牌号外,还须同时提供税务机关已经公示的计税价格,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公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纳消费税;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卷烟,其销售收入应与自产卷烟的销售收入分开核算,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如不分开核算,则一并计入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

8.【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鞭炮焰火,可以抵扣领用部分已纳消费税。对于抵扣消费税,税法没有限定必须取得专用发票。

9.【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零售环节适用税率为5%,在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时征收。

10.【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以已税汽车轮胎连续生产的汽车不得扣除外购已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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