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题
1.
【正确答案】:(1)进口环节应纳税金合计:
进口环节应纳关税=15×20%=3(万元)
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15+3)×17%=3.06(万元)
进口环节应纳税金合计=3+3.06=6.06(万元)
(2)销项税额=100×17%+(80-8)×17%+240×3600×17%÷10000+20×(1+15%)×17%=47.84(万元)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0.34+(34+20×7%)×80%+3.06=31.72(万元)
应纳增值税=47.84-31.72=16.12(万元)
(3)收入总额=100+(80-8)+240×3600÷10000+20×(1+15%)=281.4(万元)
(4)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50×60%=30(万元),而281.4×5‰=1.41(万元),故税前只能扣除1.41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80-50+1.41=31.41(万元)
(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281.4×30%=84.42(万元),实际发生额=20万元,不超过扣除限额,同时上年结余的部分也可以全部扣除。
税前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20+50=70(万元)
(6)银行加收罚息准予税前扣除;税款滞纳金和环保部门的罚款不得扣除;
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3+6=9(万元)
(7)应纳税所得额=281.4-30-16.12×(7%+3%)-31.41-70-9=139.38(万元)
(8)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39.38×25%=34.85(万元)
2.
【正确答案】:应纳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房产税和印花税: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0000-500-1500)×5+3000×5=155000(元)=15.5(万元)
应纳车船税=49.5×20×80+16×15×80+10×500+5×400=105400(元)=10.54(万元)
应纳房产税=(4000-200)×(1-20%)×1.2%+200×(1-20%)×1.2%/12×3+10×3×12%=40.56(万元)
应纳印花税=40×1‰+6500×0.3‰+(1200+2000)×0.05‰=2.15(万元)
合计=15.5+10.54+40.56+2.15=68.75(万元)
(2)应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6500×17%+58.5÷(1+17%)×17%+500×0.0468÷(1+17%)×17%=1116.9(万元)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765+20×7%+51=817.4(万元)
应纳增值税=1116.9-817.4=299.5(万元)
(3)应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纳营业税=10×3×5%=1.5(万元)
应纳城建税=(299.5+1.5)×7%=21.07(万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299.5+1.5)×3%=9.03(万元)
全年应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5+21.07+9.03=31.6(万元)
(4)上市公司派发的股息12万元和购买国债到期兑付取得利息收入36万元免征所得税。
投资收益应纳企业所得税的数额是24万元
(5)财务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2000×(60÷1200)=20(万元)
(6)管理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销售(营业)收入=6500+58.5÷(1+17%)+500×0.0468÷(1+17%)+10×3=660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00×60%=60(万元),而6600×5‰=33(万元),故税前只能扣除33万元,管理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33=67(万元)
(7)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6600×15%=990(万元),实际发生额=740+60=800(万元),不超过扣除限额,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部扣除,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740+60+5+20×(1-7%)+18=841.6(万元)
上述20万元和18万元为销售货物支付的运费,在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后计入“销售费用”科目,而销售货物支付的保险费和装卸费应全额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8)工资薪金及附加“三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①安置残疾人员,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80万元的100%加计扣除,所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
②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标准=800×14%=112(万元)
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122.8万元,超过规定标准的10.8万元税前不得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③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标准=800×2%=16(万元)
实际拨缴职工工会经费支出18.4万元,超过规定标准的2.4万元税前不得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④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标准=800×2.5%=20(万元)
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5.5万元,超过规定标准的5.5万元在当年税前不得扣除,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工资和三项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80+10.8+2.4+5.5=-61.3(万元)
(9)营业外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20=45(万元)
(10)2009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6600+24-3800-68.75-31.6-(200-20)-(400-67)-210×50%-841.6-61.3-(60-45)-45=1142.75(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142.75×25%=285.69(万元)
(11)购置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投资抵免额=300×10%=30(万元)
(12)2009年度应补(退)的企业所得税额:
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285.69-30=255.69(万元)
企业已预缴130万元,汇算清缴应补所得税=255.69-130=125.69(万元)
相关推荐: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