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筑工程施工索赔
1.承包人的索赔程序(表2-24)
表2-24承包人的索赔程序
程序 |
内容 |
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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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该意向通知是承包人就具体的索赔事件向工程师和发包人表示的索赔愿望和要求 |
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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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到正式索赔报告以后,认真研究承包人报送的索赔资料。首先在不确认责任归属的情况下,客观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重温合同的有关条款,研究承包人的索赔证据,并检查他的同期记录;其次通过对事件的分析,工程师再依据合同条款划清责任界限,必要时还可以要求承包人进一步提供补充资料;最后再审查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补偿要求,剔除其中的不合理部分,拟定自己计算的合理索赔款额和工期顺延天数 |
确定合理的补偿额 |
工程师核查后初步确定应予以补偿的额度往往与承包人的索赔报告中要求的额度不一致,甚至差额较大。主要原因大多为对承担事件损害责任的界限划分不一致,索赔证据不充分,索赔计算的依据和方法分歧较大等,因此双方应就索赔的处理进行协商 |
发包人审查索赔处理 |
当工程师确定的索赔额超过其权限范围时,必须报请发包人批准 |
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 |
承包人接受最终的索赔处理决定,索赔事件的处理即告结束。如果承包人不同意,就会导致合同争议。通过协商双方达到互谅互让的解决方案,是处理争议的最理想方式。如达不成谅解,承包人有权提交仲裁或诉讼解决 |
2.工程师的索赔管理(表2-25)
表2-25工程师的索赔管理
项目 |
内容 | |
工程师对工程索赔的影响 |
在整个合同的形成和实施过程中,工程师对工程索赔的影响如下: | |
工程师的索赔管理任务 |
索赔管理是工程师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其索赔管理任务包括: | |
工程师索赔管理的原则 |
要使索赔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工程师在工作中必须注意的原则有: | |
工程师对索赔的审查 |
审查索赔证据 |
承包人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合同文件中的条款约定;经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来往函件;施工现场记录;施工会议记录;工程照片;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单证;检查和试验记录;汇率变化表;各类财务凭证;其他有关资料 |
审查工期顺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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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索赔报告中要求顺延的工期,在审核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 |
审查费用索赔要求 |
费用索赔的原因,可能是与工期索赔相同的内容,即属于可原谅并应予以费用补偿的索赔,也可能是与工期索赔无关的理由。工程师在审核索赔的过程中,除了划清合同责任以外,还应注意索赔计算的取费合理性和计算的正确性 | |
工程师对索赔的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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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通常可以对承包人的索赔提出质疑的情况有: | |
工程师对索赔的预防和减少 |
(1)正确理解合同规定 |
3.可以合理补偿承包人索赔的条款(表2-26)
表2-26可以合理补偿承包人索赔的条款
主要内容 |
工期 |
费用 |
利润 |
延误发放图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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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误移交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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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依据工程师提供的错误数据导致放线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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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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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中遇到文物和古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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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承包人原因检验导致施工的延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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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导致竣工时间的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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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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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传染病或其他政府行为导致工期的延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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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或其他承包人的干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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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当局引起的延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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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提前占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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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竣工检验的干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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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法规的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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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办理的保险未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补偿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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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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