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单位资质的审核(表3-2)
表3-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单位资质的审核
项目 |
内容 |
招标投标阶段对承包单位资质的审查 |
根据工程的类型、规模和特点,确定参与投标企业的资质等级,并取得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认可 对符合参与投标承包企业的考核: (1)查对“营业执照”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了解其实际的建设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情况、技术装备等 (2)考核承包企业近期的表现,查对年检情况,资质升降级情况,了解其是否有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现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企业管理的发展趋势、质量是否呈上升趋势,选择向上发展的企业 (3)查对近期承建的工程,实地参观考核工程质量情况及现场管理水平。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重点考核与拟建工程类型、规模和特点相似或接近的工程。优先选取创出名牌优质工程的企业 |
中标承包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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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企业的质量意识、质量管理情况,重点了解企业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工程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的情况 贯彻ISO9000标准、体系建立和通过认证的情况 企业领导班子的质量意识及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管理权限实施的情况等 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 承包单位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于取得良好的施工效果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监理工程师做好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查,是搞好监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取得好的工程质量的重要条件: (1)承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报送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资料,包括组织机构、各项制度、管理人员、专职质检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试验室等 (2)监理工程师对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检查 (3)经审核,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满足工程质量管理的需要,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确认;对于不合格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单位予以撤换,不健全、不完善之处要求承包单位尽快整改 |
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表3-3)
表3-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项目 |
内容 |
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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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承包单位修改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4)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的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5)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还应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6)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经建设单位批准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单位还应编制该分项、分部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
审查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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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应符合规定的程序 (2)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充分考虑施工合同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法规条件的要求,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3)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承包单位是否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施工条件是否分析充分 (4)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操作性:承包单位是否有能力执行并保证工期和质量目标,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切实可行 (5)技术方案的先进性: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是否先进适用,技术是否成熟 (6)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 (7)安全、环境保护、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 (8)在满足合同和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应尊重承包单位的自主技术决策和管理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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