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确认(表3-4)
表3-4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确认
项目 |
内容 |
分包单位提交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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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单位选定分包单位后,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其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
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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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时,主要是审查施工承包合同是否允许分包,分包的范围和工程部位是否可进行分包,分包单位是否具有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如果认为该分包单位不具备分包条件,则不予以批准。若监理工程师认为该分包单位基本具备分包条件,则应在进一步调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书面确认。审查、控制的重点一般是分包单位施工组织者、管理者的资格与质量管理水平,特殊专业工种和关键施工工艺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应用方面操作者的素质与能力 |
对分包单位进行调查 |
调查的目的是核实总承包单位申报的分包单位情况是否属实。如果监理工程师对调查结果满意,则总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批准该分包单位承担分包任务。总承包单位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通知后,应尽快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协议,并将协议副本报送监理工程师备案 |
4.监理工程师对开工的控制(表3-5)
表3-5监理工程师对开工的控制
项目 |
内容 |
开工通知书 |
在总监理工程师向承包单位发出开工通知书时,建设单位即应及时按计划保证质量地提供承包单位所需的场地和施工通道以及水、电供应等条件,以保证及时开工,防止承担补偿工期和费用的责任。为此,监理工程师应事先检查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地征用以及道路和水、电是否开通;否则,应敦促建设单位努力实现 |
开工指令 |
总监理工程师对与拟开工工程有关的现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并认为合格后,方可发布书面的开工指令 |
复工指令 |
对于已停工程,则需有总监理工程师的复工指令始能复工 |
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 |
对于合同中所列工程及工程变更的项目,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具备前述各方面条件并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批准后,承包单位才能开始正式进行施工 |
5.作业技术准备状态的控制
(1)质量控制点的设置(表3-6)
表3-6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项目 |
内容 |
提交质量控制点明细表 |
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列出质量控制点明细表,表中详细地列出各质量控制点的名称和控制内容、检验标准及方法等,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在此基础上实施质量预控 |
质量控制点的选择 |
应当选择那些保证质量难度大的、对质量影响大的或者是发生质量问题时危害大的对象作为质量控制点 |
质量控制点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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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或环节以及隐蔽工程,例如预应力结构的张拉工序,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架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