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背景: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9个月,合同价840万元,各项工作均按最早时间安排且匀速施工,经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5—1所示(时间单位:月),施工单位的报价单(部分)见表5—1施工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按合同价的20%支付,工程款付至合同价的50%时开始扣回预付款,3个月内平均扣回;质量保修金为合同价的5%,从第1个月开始,按月应付款的10%扣留,扣足为止。
工程于2010年4月1日开工。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建设单位接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将于7月份对工程现场进行安全施工大检查的通知后,要求施工单位结合现场安全施工状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施工单位进行了自查整改,向项目监理机构递交了整改报告,同时要求建设单位支付为迎接检查进行整改所发生的2.8万元费用。
事件2: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楼板出现多条裂缝,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分析,认定是商品混凝土质量问题。对此,施工单位认为混凝土厂家是建设单位推荐的,建设单位负有推荐不当的责任,应分担相关费用。
事件3:K工作施工中,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建议的施工工艺难以施工,故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了工程变更的请求。
问题:
1.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中有几条关键线路?列出这些关键线路。
2.开工后前3个月施工单位每月应获得的工程款为多少?
3.工程预付款为多少?预付款从何时开始扣回?开工后前3个月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多少?
4.分别分析事件1和事件2中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5.事件3中,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的程序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案:1.4条。
关键线路:A→D→H→K(或:①→②→⑤→⑧→⑩);
A→D→H→J(或:①→②→⑤→⑧→⑨→⑩);
A→D→I→K(或:①→②→⑤→⑥→⑦→⑧→⑩);
A→D→I→J(或:①→②→⑤→⑧→⑦→⑧→⑨→⑩)。
2.开工后前3个月施工单位每月应获得的工程款为:
第1个月:30+54×1/2=57(万元)
第2个月:54×1/2+30×1/3+84×1/3=65(万元)
第3个月:30×1/3+84×1/3+300+21=359(万元)
3.预付款为:840× 20%=168(万元)
前3个月施工单位累计应获得的工程款:
57+65+359=481(万元)>840×50%=420(万元)
因此,预付款应从第3个月开始扣回。
开工后前3个月总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款为:
第1个月:57-57×10%=51.3(万元)
第2个月:65-65×10%=58.5(万元)
前2个月扣留保修金:(57+65)× 10%=12.2(万元)
应扣保修金总额:840×5%=42.0(万元)
由于359×10%=35.9(万元)>42.0-12.2=29.8(万元)
第3个月应签证的工程款:359-(42.0-12.2)-168/3=273.2(万元)
4.(1)事件1中,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不合理。因为安全施工自检费用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措施费,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2)事件2中,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不合理。因为商品混凝土供货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5.事件3不妥。提出工程变更应先报项目监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