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筑工程一切险(表1.10)
表1.10建筑工程一切险
项目 |
内容 |
概念 |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桥梁、水坝、港口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 |
投保人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建设工程一切险 |
被保险人 |
业主或工程所有人 |
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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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事件,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
第三者责任险 |
建筑工程一切险如果加保第三者责任险,则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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